贵阳:打胎药禁止零售 做人流需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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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4:52 新华网 |
零售企业禁售妊娠终止药品 金黔在线讯《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旨在解决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的问题。法规严禁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据介绍,贵阳市自1999年以来,全市总体出生性别比连续5年偏离正常值。治理出生性别比、优化出生性别结构已刻不容缓。 未经批准 严禁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该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批准,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否则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6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至3万元罚款。 同时,严禁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的药品销售给未经批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和个人;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的药品。其中,有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将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6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准妈妈” 应遵守以下规定 该法规规定,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的,须经按规定组成的专家组审核并出具医学意见,方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还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已领取计划生育证明、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胎儿有严重缺陷;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及其他特殊情形之一外,不得人工终止妊娠。违反这个规定,进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将被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同时规定,有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情形之一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经过批准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 有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作者:尹长东(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