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湖南出台鞋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 新鞋坏了找商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23:23 红网

  红网长沙12月12日讯(记者欣悦)今后,消费者的新鞋出了问题,商家将没有互相推诿的理由了。今天,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出台了《湖南省鞋业解决消费者纠纷暂行规定》,明确了鞋类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解决鞋类纠纷有了新规定。

  新鞋有质量问题找商家

  不少买到问题鞋的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不少商家总是想法推脱自己的责任,说什么“鞋子不是我生产的”,要消费者找生产厂家。《规定》说,这实际上是商家在逃避者责任。

  《规定》明确了商家和生产厂家的义务,并提出消费者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鞋子时应该找销售方。鞋类销售者应该在出售鞋时主动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并向消费者如实介绍商品性能、规格、材质及使用、维护、保管方法。而生产者应该明确三包方式,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明真实生产者名称、地址、电话等。实行谁推销谁负责的原则,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销售方,销售方不得拒绝或以任何理由让消费者找厂家。

  7天内退货全单退款

  《规定》对于在“三包”范围内,鞋子退货,折旧费用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鞋类商品自销售出7日内,有质量问题(如断底、掉跟、断面、脱胶等)不能穿着的,或是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鞋类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着应当负责退货,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如果消费者使用过商品因为质量问题要求退货,而不能达到一次性退清货款的,商家可以按发票价格每日收取0.5%的折旧费。根据规定,鞋类商品销出15日,因鞋底开胶等质量问题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发票价格每日收取0.5%的折旧费。退货时,鞋类“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重新计算。由经营者在购货凭证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而鞋类商品售出30日内,出现鞋底开胶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修复的一律免费修理。超过修理期限仍未修复的,也可按发票价格每日收取0.5%的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时间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换货、退货之日止,不包括修理所占用的时间。经依法鉴定为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应无条件承担退货责任,不得收取折旧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加倍赔偿。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购物凭证和“三包”凭证办理,若因保管不当遗失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事后得到经营着追认的,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复印件和“三包”凭证。(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何冰)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