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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应加速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0:0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通过调查和座谈,我们感到有责任也有必要反映来自基层的呼声: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应当而且完全可以因势利导加速推进。

  应当承认,当年搞家庭承包经营时,实行“平均分配、好中差地搭配”的土地分配方式,是符合农村实际和绝大多数农民意愿的正确决策。但是,这种“一户三五亩,散落七八处”的农地制度,弊端日益明显,当今农业上出现的很多问题难以解决,根子还是在这一制度上。

  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因势利导推进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关键是要消除一些片面和糊涂的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家庭经营能适应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需动,不能动”。持这种观点的人举例说,美国现在仍然是家庭经营,所以不需动。美国的家庭经营规模少则几百亩,多则几千亩、上万亩。我们的家庭经营规模有多大?全国户均也不过11-12亩,全省的户均规模更小,而且分布多处。在这个规模上,无论采用什么办法,也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不能实现现代化,不能大幅增收致富。现在讲家庭经营要动、要完善,不是讲家庭经营这种形式,而是指家庭经营耕地的规模要扩大,达到适度规模,使种田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职业。只要因地制宜、步骤稳妥、办法得当,就不会出问题。我们所到的两个乡镇不仅“动”了,而且“动”的幅度很大,效果比较好,就充分证明需要动、可以动。

  第二种观点,就是“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规模效益”。这一公式前几年盛行一时,各地都轰轰烈烈搞了一阵子,但收效不大。这一公式适用的前提,是家庭经营的耕地有一定的规模。我们现在这种细碎化、小规模的耕种,不需要也接受不起“社会化服务”。家庭经营加社会化服务,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区域规模效益,但不能引发农户效益大幅度增加,农户还是没有规模效益。

  第三种观点认为,“农村二三产业高度发达,农民有较高的、稳定的非农收入,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甚至定居,才能搞适度规模经营”。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是懒汉思想。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在全国大多数地方,青壮劳力大量离乡外出打工,不少农户举家外出,相当一部分农户愿意有偿转让承包田地,只要做好工作,都可以搞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们所到的两个乡镇,本地见不到几个像样的工商企业,在城镇定居的也没有多少人,不是照样搞了适度规模经营吗?还是事在人为。

  总之,我们认为: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解决农业许多问题的必由之路,绕是绕不过去的,迟走不如早走,宏观决策部门应早下决心。如果怕出问题,可以在不同类型地区抓点摸索,一抓点就会遇到具体问题,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要相信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有这个智慧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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