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独立也要受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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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
引人注目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日前在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报道,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受了舆论尤其是互联网的极大影响,请求人民法院排除外界影响,坚持司法独立,公正司法”。其实,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已经对新闻舆论摆出了“排斥”的姿态,对黄静案这一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公共事件,采取不公开审理,将全国新闻媒体与关注此案的普通公众一概拒之门外。虽然主流法学理论认为,司法与舆论监督之间必须保留相当距离。但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容抹杀的事实是:审判独立与舆论监督相互依存而非相互排斥,舆论监督往往是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强大推动力。以黄静案为例,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连续报道和无数网民的持续关注,我们几乎很难有希望再次看见正义的曙光。因此,无论是黄静案被告的辩护律师还是主审法院,都不应该以审判独立为名拒绝舆论监督,与此案审理相关的信息必须公诸阳光下,接受公众的审视。《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