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造伪银行卡骗200万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8:18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2月12日电(李学清 王绮)使用伪造的储蓄卡诈骗作案14起,涉案金额高达209万余元,一信用卡诈骗团伙日前在厦门市中级法院被判刑,该团伙的10名成员均来自安溪。主犯李水浒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8人被判7-13年的徒刑,并处罚金5-20万元不等;10人中的唯一一名女性陈小玲因犯窝藏罪被判两年。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0月起,李水浒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工配合,伙同他人以廉价商品出售信息为诱饵,诱骗他人上门商洽购销业务。尔后在业务商洽中谎称考察对方诚信,要求开新户(建行储蓄卡)提交验证,骗得他人储蓄卡和密码。然后,交由事先分工在另一处等候的同伙读取储蓄卡卡号等资料,偷看密码,制作伪卡。再冒名取款,共同分赃。在短短一个月里作案3起。

  2002年10月份起,李水浒纠集同伙到处流窜偷看储户卡号、密码,制作伪卡。然后将提供储蓄卡资料制作出的伪卡和他人交其取款的伪卡进行使用骗取储户银行存款。在指使同伙取款过程中,采用监督手段控制诈骗所得款项,从而纠合组成一个诈骗团伙。到2003年2月,共作案10起。在这几起犯罪中,共同作案的罪犯的分赃比例是:参与偷看、提供储蓄卡资料的约分得诈骗款项总数的30%;制造伪卡、进行测试、查询的约分得占55%;取款的约分得15%。

  2003年2月中旬,该团伙中的几名成员持伪造的建行储蓄卡在厦门市江头邮政储蓄ATM柜员机进行测试、查询时被当场抓获。警方当场从疑犯身上查获伪卡15张。案后公安机关从疑犯的暂住处查获伪卡20张,并缴获编有软件程序的紫光牌手提电脑一台、及大量写有银行卡资料的纸张。

  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的行为分别构成了伪造金融票证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属于牵连犯罪,应择重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水浒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9日,在宣读判决结果时,每读到一个罪犯的刑期,就有旁听者重重叹息且不断摇头或暗自垂泪。一位从安溪来的中年男子说,每年从外地汇到安溪的钱大约有20个亿,这里边不乏有来路不正的钱。当警车载着10名罪犯驶离法院,不少旁听者焦虑地盯着警车的车窗,其中,有一名女子还背着墙痛哭了起来。尔后,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讨论着什么。不知道这样的结局会在这些旁听者的心里引起怎样的震撼。(完)(来源:新华社)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