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促进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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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8: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在近日举行的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上,来自中国税务学会及财经院校的代表专家认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应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加就业,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等作为重要目标。 代表们认为,应进一步加大现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扩大优惠对象范围,将享受优惠人员的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的下岗人员,失地进城的待业农民,以及下岗后再失业人员。同时,优惠政策不仅要惠及生产企业,还要惠及商业、餐饮、旅游等行业,促进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形成新增就业能力。此外,应对就业培训机构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防止结构性失业。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3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