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份农村商业保险 十元就有医疗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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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9:24 新华网 | ||||||||
12月10日上午,石狮市5个试点村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签订合约,正式试行新型全民医疗保险。据了解,这次试行全民医保是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主要目的在于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这五个村分别是石狮祥芝镇的大堡村,鸿山镇的伍堡村和永宁镇的下宅村、郭坑村、山边村,参保对象为5个试点村的1.06万人,其中,除今年已参加城镇职工、职工基本医疗
个人只需出10元 石狮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征缴和补偿,保险费按年计收,并按整户参保的原则一次缴清,实行一户一卡的农保保险号码制度。参保金由市、镇(街道、企业)、个人共同出资。保险费试点期间每年每人6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40元,镇财政承担10元,个人仅需交10元。在2004年12月10日到2005年12月9日一年的试点期间,保险费收缴以村(居委会)为单位。 最高可报销5万元 据了解,全民医保限于参保者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偿范围包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药品目录的补偿范围暂时参照石狮市现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在石狮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在石狮市以外泉州市以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下列标准的80%补偿;在泉州市以外的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诊治的,按以下标准的50%补偿;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自费项目)实行分级计算、累进补偿的办法,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50000元。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300元以下,不予补偿;301元至2000元,补偿30%;2001元至5000元,补偿40%;5001元至10000元,补偿60%;10001元至30000元,补偿70%;30001元以上,补偿80%。 不予补偿的范围包括:自购药品,门诊医疗费和石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健康体检、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伴费、中药煎药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等;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康复性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的;参保者自杀,自伤自残,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康复性医疗费用;核辐射、核爆炸或核污染、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事件或武装叛乱所致的住院医疗费用。 定点医院:石狮市市内农保定点医院有石狮市卫生院、永宁卫生院、鸿山卫生院、祥芝卫生院、振狮医院、子英医院、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石狮市华侨医院;泉州市定点医院有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大附属二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人民医院、解放军一八零医院;泉州市市外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有福建医大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州总院、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厦门市医院。 据介绍,该医保合约是全省第一份农村商业保险,是五个试点村以整村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投保。为使该全民医保实现规范化管理,石狮市政府成立了由财政、卫生、税务、工商、教育、农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确定收费标准、补偿标准和征缴办法、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等。领导小组委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行使业务管理职责,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受农保领导小组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双重领导,主要负责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承保、补偿、统计、财务报表、宣传、费用征缴及农保专管员的日常管理、培训等。首年度二位农保专管员已经到位,负责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患者入院、转院手续、医院巡查、报销材料受理、初审、结报支付等具体业务。 参保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并在入院后三天内通知农保专管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转院到非农保定点医院诊治的,须经农保专管员批准。因急诊抢救而不能在农保定点医院诊治者,可就近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但须在住院五天内,由参保者家属凭急诊的住院证明到农保专管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补偿。 医疗费用1000元以下的案件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赔付,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案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赔付,重大案件在60个工作日内结案。赔款支付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林永传庄树雄)(来源:中新福建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