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玩"送宝马"噱头 市民质疑涉嫌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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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9:55 新华网 |
“不需要消费,到超市门前填写一张抽奖券,就有可能抽到一辆‘宝马’车,这种促销宣传是否违规?”昨日,黄小姐到汉口竹叶山某大型超市购物时,看到商家的宣传后提出疑问。 接读者反映后,记者来到该店。只见店门前挂着“无需消费”、“迎新年,送宝马”的巨幅广告。过往顾客只需从工作人员处领取一张抽奖券,填上个人详细资料即可参与。 据工作人员介绍,无需消费送宝马活动在该超市华东22家连锁店同时举行,在每个店各抽出100名幸运者的基础上,抽取一名超级幸运者,获得“BMW318i”一辆。为何无需消费?工作人员解释,活动由超市和宝马销售商合办,只是一种促销形式而已。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经营者违反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前,在11月18日和29日,洪山广场旁某大型购物超市和江汉路某购物广场,先后以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可以抽奖得轿车一辆,受到所在辖区工商部门的干预。 “无需消费送宝马车”是否违规?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负责人昨日称,尽管送“宝马”活动有促销倾向,但因其没有涉及有奖销售,目前尚不能定性为“不正当竞争”。(完)(记者卢水平)(责任编辑:祝斌)(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