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如此“礼尚往来”当止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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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9:5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有消息说,河南某县工商局稽查大队一位负责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副大队长为其父做寿,向所辖商户大发“请帖”。收受重礼后,李某以手中的权力进行“礼尚往来”,在商户的假冒经营中多以“高抬贵手”形式处之,弄得当地沸沸扬扬。 李某为其父做寿,通知商户时嘴头上都说感情处得不错,请他们前去祝贺,而其根本目的是让商户们送礼。虽然商户们自以为相互之间感情还没处到那个分上,但也悟得出其中的用意,权力面前不但要前往,而且还要送重礼。商户们的“明事理”,让李某在“受感动”之际心中有数,于是每当遇有商户掺杂使假经营的事件发生,他总是投桃报李地“高抬贵手”,完成他的“礼尚往来”。 有人说,李某的做法不值得大家小怪,不过是孤立的个别现象。对此难以苟同。透过李某的行为,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思索:假若手中握有权力之人,都以权力进行交易,那这社会岂不乱了套?试想,税务干部不分对象地向纳税人发请帖,而后让业户免交税金,国家将有过少税金流失?交警随意地向司机发请帖,而后对他们的违章驾驶不加以处罚,那交通的秩序会是什么局面?法官别有用心地向原被告发请帖,而后让法律条文溶进水分,那惩恶扬善的法律利剑岂不被铜臭锈满?…… 无需列举得太多,假若这样的假设成立,我们的国家还有什么秩序可言?假若我们能够允许像李某这样的做法而不予以追究,那社会将会糟到什么程度?而现今我们谈李某,不是说李某这样的人无碍大局,不值得小题大做。恰恰相反,现实生活中像李某这样的人并非个别,且不断地成了违法乱纪之人的保护伞。试问,由这样一些人滥用权力,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贯彻起来能不走样?“毒臃长存伤肌体,恶人不除终害群”。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任何有碍于社会进步的绊脚石都要踢开。在日益加强的行业整治和严肃查处违法乱纪中,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留下祸患再误人了。 (村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