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未如期亮相 首个《拍卖管理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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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02 新华网 |
律师:无碍加入WTO承诺 原本预计在12月11日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推销员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等3部直销法规并未如期亮相。昨天,直销专家、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表示,我国并未因此而违反加入WTO承诺。 昨天,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由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对条款部分内容存在分歧,这三部直销法规将推迟到明年出台。此前,有媒体称,此次三部直销法规推迟出台,主要是因为商务部上报的直销法规被国务院退回了。但12月10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对此传闻予以否认。黄海称:“直销法规未出台,主要是由于程序原因,而非是被国务院退回。”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入WTO三年后我国将允许内外资企业依法从事直销活动。即12月11日是中国承诺取消直销限制的期限。直销专家、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介绍,出台直销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对直销企业的管理,而现在我国并无法律对企业直销的行为限制,只是对企业非法传销行为进行了打击。(记者叶永笔) 首个《拍卖管理办法》出台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为了履行加入WTO承诺,促进拍卖业对外开放,国内首个《拍卖管理办法》昨天已经以部令形式正式在商务部网站公布,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办法》规定,拍卖企业如果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将被取消资格。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拍卖管理办法》对设立拍卖企业以及拍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设定了一定的门槛。例如,《办法》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必须至少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而要设立分支机构的拍卖企业注册资本则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必须经营拍卖业务3年以上,而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此外,拍卖企业开业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记者王京)(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