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也说“酒烈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3:1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易其洋

  在昨日晚报时评刊出的《可悲可叹的“酒烈士”》一文中,作者陈鲁民提出,要让公款吃喝者明白,“要喝酒就会有牺牲”,公家的酒虽然“不喝白不喝”,但命是自己的,从而心存忌惮,有所收敛,或可成为治理公款吃喝的新思路。但我觉得,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过于简单了。

  “酒烈士”为啥层出不穷,最常见的说法,一是“不喝白不喝”。但我认为,这个世界上,嗜酒如命者毕竟不多。公款吃喝者再笨,也不会不知道命是自己的,更不会不知道酒喝多了要伤身,弄不好还会醉死。一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如上级领导或者检查团来了,不得不陪。或者向上面要资金、要项目、要政策、甚至要官时,就不能不让领导喝好,而要让领导喝好,自己就可能喝醉、喝死。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只要我们认真看一下见诸报端的“酒烈士”新闻,就会发现,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在一些相对落后地区。而在这些地方,都有以酒量、喝酒的“风格”来衡量一个人、一个干部的能力、作风的习惯和风俗。

  在有些地方,一个人不能喝酒,往往会被人看不起;一个人会喝酒而不喝,会让人觉得虚伪、做作、没魄力。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中,好多时候,纯粹是为了说明自己“是男人”,许多人喝得不省人事,甚至命赴黄泉,这样的人绝对比官员多。只是,因为官员多是公款吃喝,比有人喝自己的酒醉死更具“新闻价值”罢了。河南的那两名干部,谁也不欠谁的,谁也不求谁办事,只是想凭喝酒争出个你高我低,才惹出人命。这实际上是一种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在逼人这么干。

  在一些喝酒成风的地方,谈起喝酒,没有几个人不大摇其头,但却苦于无力改变“环境”,不得不喝。我觉得,消除“酒烈士”现象,自然需要整治公款吃喝风,但改变一下不文明的生活方式,也实属必要。否则,官员不会在官场喝死了,还可能喝死在家里。当然了,这种改变首先应从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做起。(来源:中国宁波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