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师告领导看校园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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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3:22 中国新闻网 |
北京市朝阳社区学院女教师孟娟在学院某次全体大会上公开发言,要求校领导公开收入。之后,她又向有关部门举报领导“有经济问题”。学院认为孟娟先是搅扰会场,又无理取闹,造谣中伤领导,遂对其通报批评,后又让其停职检查。孟娟不服,将朝阳社区学院诉上法庭。经过法院两次开庭,12月8日孟娟接到判决书,孟娟败诉。孟娟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京华时报12月9日) 这是一起典型的下属举报上级而造打击报复的案件,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当事双方的身份,老师与学院.在以前有句俗话叫民不与官斗,而现如今已经演变成为下不与上斗。 这种现象在以学校为代表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犹为严重,原因很简单,如果你还想在这个单位乃至于这个系统里待下去的话,诸如调资、升迁、福利等等一系列关系到自身利益的权杖都掌握在上级领导那里。而学校又有别与一般的单位,它可以说在社会中处于一个相对独立的地方。也正是由于这种相对独立性导致了现在不少学校成了腐败的最后一片沃土。 据一项调查教育行业成为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第二名,教育腐败成为中国腐败的最重要领域之一。但是我们所听到有关于教育系统因为腐败而被抓的领导却是屈指可数,难道说调查有误吗?显然不是,相信每一个有孩子正在上学的家庭都能深刻体会到教育腐败所带来的弊端,但是这种弊端往往被包裹在教育神圣的光环之下,难为常人所发现。 而且现在社会中不少人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教育腐败乃是为了提高教师待遇,尤其是这样一份调查的出台:据统计,从1984年至今的20年间,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的年平均工资分别增长了17.8倍和10.9倍。统计的结果使人们自然联想到教育腐败的根源是在于教师,而那些待罪领导只是为了大家谋福利。 其实全然错了.教师年平均工资的增长是由于国家相应的教育基金的提到从而带动教师工资的提高。也就是说,教育腐败而来的钱普通老师并未分得一杯羹。真相就是没有腐败的老师却为腐败的校领导承担了决大多数的责任。 即便我们退一步说,女教师孟娟所在学校的领导没有腐败行为,那么这是不是意味孟娟“搅扰会场,无理取闹,造谣中伤领导”,答案是否定。据教师法第8章第36节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两点,一教师拥有举报权与检举权,也有权要求学校和学校领导财务公开,二,作为学校有义务配合教师行使权利,而无权借机打击报复有关教师。 法院两次开庭,孟娟败诉从一个角度来说教育腐败已经呈现树大根深却盘根错节的效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孟娟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发表了要求校领导公开收入发言后下面的教师都鼓掌,台上的领导没说什么就让散会了。 从这一细微的举动来看,朝阳社区学院领导班子的确是有问题的,只是正如笔者文中所说的“下不与上斗”观念深深禁锢了老师的思维,虽然深有体会但却无一人敢站出来。如果说孟娟败诉只是她个人利益斗争失败的一个开始,那么在她的背后将是迎来更大的教育腐败,试想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的点名举报,都能被学校以“中伤领导”位由而停职检查,且法律还站在了学校领导的一方,那么这会对那些正在贪污,或者正准备贪污的学校管理者起到一个什么样的暗示作用呢? 教育的确是神圣的,但这不意味着教育界里没有污秽。消除学校领导一言堂,家长制,还教师民主建校的权利,这一切并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如果说教师起码的发言权都难以保证,又何谈民主呢?一个没有民主切缺乏监督的组织是最容易腐烂的地方。(稿源:光明网;文/金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