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公开作出九项廉政承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1 济南日报 |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季耀昆通讯员张志华)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代表省法院党组向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郑重作出九项承诺,同时提出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恪守“八个不准”,贯彻全国、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九项承诺包括: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绝不滥用职权,绝不徇私枉法,绝不搞以权谋私。2、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送钱的要坚决抵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按规定处理。3、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和律师,绝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和参加娱乐活动,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向法官施加不当影响。4、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组织工作规定选人用人。绝不封官许愿,绝不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6、严于律己,绝不参与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和声誉、与身份不相符的活动,绝不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到国外和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7、绝不借婚丧嫁娶、生日节庆之机收敛钱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8、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干警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如发生问题,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作出检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领导责任。9、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尹忠显代表省法院党组郑重承诺,从党组一班人做起,坚决做到以上几条,带头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并诚恳地接受省法院机关、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时提出,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恪守“八个不准”,不断提高廉洁司法能力:1、不准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或挪用、坐留、坐支当事人的款物;2、不准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3、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及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4、不准向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和让当事人报销有关费用等;5、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牟取不当利益;6、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为当事人隐瞒和伪造相关证据,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不准利用职权为当事人说情,不准给下级法院就案件打招呼、递条子,干扰下级法院办案;8、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酒后执行公务以及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生日节庆之机收敛钱物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