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酒烈士”莫忘改变“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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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2 红网 |
前不久,河南省遂平县委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稳定办主任栗全华在下乡检查工作时,与公安局副局长申健“斗酒”,在短短20多分钟,栗全华和申健连碰5碗白酒,结果,申健躺在床上打吊针,栗全华则因重度酒精中毒引起的脑出血死亡。对此,有人指出,要让公款吃喝者明白,“要喝酒就会有牺牲”,公家的酒虽然“不喝白不喝”,但命是自己的,从而心存忌惮,有所收敛,或可成为治理公款吃喝的新思路。但我觉得,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过于简单了。 “酒烈士”为啥层出不穷,最常见的说法,一是“不喝白不喝”。但这个世界上,嗜酒如命者毕竟不多。公款吃喝者再笨,也不会不知道命是自己的,更不会不知道酒喝多了要伤身,弄不好还会醉死。不少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如上级领导或者检查团来了,不得不陪。或者向上面要资金、要项目、要政策、甚至要官时,就不能不让领导喝好,而要让领导喝好,自己就可能喝醉、喝死。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只要我们认真看一下见诸报端的“酒烈士”新闻,就会发现,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在一些相对落后地区。而在这些地方,都有以酒量、喝酒的“风格”来衡量一个人、一个干部的能力、作风的习惯和风俗。 在有些地方,一个人不能喝酒,往往会被人看不起;一个人会喝酒而不喝,会让人觉得虚伪、做作、没魄力。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中,好多时候,纯粹是为了说明自己“是男人”,许多人喝得不省人事,甚至命赴黄泉,这样的人绝对比官员多。只是,因为官员多是公款吃喝,比有人喝自己的酒醉死更具“新闻价值”罢了。河南的那两名干部,谁也不欠谁的,谁也不求谁办事,只是想凭喝酒争出个你高我低,才惹出人命。这实际上是一种现实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在逼人这么干。 在一些喝酒成风的地方,谈起喝酒,没有几个人不大摇其头,但却苦于无力改变“环境”,不得不喝。我觉得,消除“酒烈士”现象,自然需要整治公款吃喝风,但改变一下不文明的生活方式,也实属必要。否则,官员不会在官场喝死,还可能喝死在家里。当然了,这种改变首先应从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做起。(稿源:红网)(作者:易其洋)(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