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济纠纷,汝州几家单位——私设“学习班” 强扣“欠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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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3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因经济纠纷,汝州市几家单位强行将5名“欠账户”扣留在汝州市洗耳河办事处西西大队部院内的三楼,进入“学习班”学习。 “学习班”单间内有便桶,设有两道铁门,24小时有人值守。12月9日、10日,记者前往调查。暗访:有人被扣23天 12月9日,在被扣留人员家属的带领下,记者到了西西大队部的院内。在一栋办公楼的三层,楼梯口加装了一道铁门,上面有把大锁。经家属与值守青年交涉,我们得以进入。 值守青年说,三楼北头的两个房间,分别住着4名男子和1名女子,南头的办公室轮流住着两名值守人员。 30平方米的单间内,西北角地上铺着草席,4名男子睡在地上。 问起4人的情况,66岁的陈聚才流下了泪:“我曾任四届政协委员,是原汝州市财贸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尽管我一再强调会尽快分期还钱,结果还是在两天前被他们骗到这里,如果不还款就不许出去。”4人中的杨团称,他已被扣留了23天。警方:已涉嫌非法拘禁 12月1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楼。见记者掏出相机要拍照,两值守人员过来阻拦。 上午10时许,记者拨打了汝州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4分钟后,洗耳河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现场。 经民警调查,被扣留的5人分别为:66岁的陈聚才、53岁的杨团、42岁的王建民、54岁的张大群、45岁的庄琴,均为汝州人。被扣留时间分别是3天、23天、10天、19天和15天。 民警初步调查后告诉记者,这几人被扣留在这里,都是因为讨账。由于涉及河南省陆浑灌区汝州市管理局、洗耳河办事处和煤山办事处等单位,经向公安局领导请示,要求先把5人放了,5人可向检察机关举报这种涉嫌非法拘禁的行为。说法:“学习班”为私设 河南省陆浑灌区汝州市管理局一名负责人反复告诉记者:“我们这是办的学习班,让他们住在这里,主要是动员他们尽快还钱。”同时还说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在这里和几名“欠账户”同吃同住。 洗耳河办事处武装部长是值守人员的直接负责人,他说,这是在有关市领导同意下开办的学习班。但记者问是哪个领导时,他却说不出。 随后,汝州市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委、市政府从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学习班”。 12月12日下午,记者得到消息,12月10日晚8时许,武装部长回到西西大队部,同意让被扣留的5人回家。部分被扣留人员正咨询律师,准备向检察机关举报。F记者寇金明/文张鸿飞/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