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4级泄题案一审 大学教师获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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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6:26 东方网 | |
2002年上半年至2003年12月,孔静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监考工作。她打起了“卖题发财”的主意,遂暗中组织原四川美术学院学生胡仪、西南农业大学学生李荆、陈舒等人,利用小广告、互联网等方式,在全国部分高校找到了一些“下家”。 法院查明,其运作方式是:考前,负责监考的孔静提前领取试卷到僻静处启封,然后将部分试题,用电话告知场外“枪手”,并复印试卷带出考场,让“枪手”做好答案后,通过QQ号码发送给买家。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陈某第一次充当买家购题,后两次是从孔静处购买答案,再高价转手。 判她坐牢4年 法院考虑陈某、李荆、陈舒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出非法所得,依法予以了从轻判处。 法院认为,孔静等4人构成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孔静、胡仪有期徒刑4年、2年,判李荆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陈舒获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在校生陈某因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同时,对他们被查获的电脑、手机、传呼机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孔静的非法所得20.63万元、陈某的2.6万元、李荆的3000元、陈舒的500元均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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