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就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举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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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55 法制日报 |
沈阳就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举行听证 本报沈阳12月13日电(记者霍仕明)辽宁省沈阳市烟草专卖局今天召开了沈阳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听证会。来自各大商场、卷烟零售点的代表,以及正在申请办理零售卷烟执照的人员和部分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与会者对即将实施的《沈阳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都给予了积极肯定。 据了解,沈阳市为了维护卷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 按该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点办证:中小学校内部及距离校门10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经营化工、油漆、农药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自动售货柜、机;与食品、食杂、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无关的经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