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村失地特困残疾人将享受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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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02 新华网 |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14日电(蓝天蔚)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出台了《关于在文明南昌行动中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做好农村特困残疾人帮扶工作,以保障其正常生活。《意见》规定,农村失地特困残疾人将解决农转非,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记者从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南昌将分县区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农村特困残疾人数据库,民政部门将根据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数据,将符合要求的对象纳入五保范畴。对失地的或虽有土地却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困残疾人在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五保户待遇后,公安部门将及时解决其农转非问题,并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纳入城市低保范畴。 农村特困残疾人子女也将享受政策待遇。《意见》规定,对已经确定的农村特困残疾人子女就学减免杂费和书费,减免额的50%用扶困助学金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补贴。扶困助学金集中分配到校,不直接发给学生本人。享受扶困助学金专项资助的学生名单和数额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本学校张榜公布。 据了解,南昌市行政监察部门将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农村残疾人漠不关心、帮扶不力、严重失职的有关人员将追究相应责任。(完)(江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