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廉洁公务员退休拿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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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39 南方日报 |
杭州消息 据《现代金报》报道,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和宁波市慈溪市率先进行试点。杭州市下城区已将有关方案送交杭州市纪委最后审核,如果不出意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廉政保证金主要以公务员个人负担为主,单位则按照一定系数贴补,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单位贴补的系数是按照工龄、行政职级等因素来确定的,并不固定。比如一个22岁、刚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按照规定,他要每年缴纳保证金500元,初定他的贴补系数为0.3(如果表现优秀,这个系数会逐步提高,可能会调到0.6、0.8,甚至达到1),那么单位每年贴补的数额就为150元左右(包括利息)。而按照正常的公务员升迁,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初步测算,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官员清正廉洁,廉政保证金将全额奉还。但是如果官员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将扣减廉政保证金。 据记者了解,宁波慈溪市也正在探索类似的做法,不过其称呼为“廉政公积金”,全部由财政支出,公务员个人不负担费用。 不管是省纪委秘书长唐一军,还是省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叶怀贯,都不同程度地表示,类似此种通过经济手段遏制官员腐败的探索,是有益的尝试,但要实行这一制度,需要雄厚财力的支撑。就浙江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要在全省上下一下子全面推行,尚有难度。但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