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维权引用"体育法":联赛权利归足协独家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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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9:06 新华网 |
在本报前天的报道中,已经指出了这次会议足协可谓“倾巢而出”,而从昨天出现在会场上的足协官员人数上,也确实证实了这一点。 昨天的会议上,阎世铎和三位改革小组的足协成员张吉龙、杨一民和郎效农并排坐在第一排,足协联赛部、技术部的官员则坐满了第二排列席会议。步入会场,国旗、国际足联会旗和中国足协会旗三面旗帜竖在窗边,而现场发给各代表的厚厚一摞文件的最上方,赫然摆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在足协颁发的这份名为《在中国举办全国性足球联赛的最终所有权的归属》的文件中,再次引用了《体育法》、《国际足联章程》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足协全权管理联赛的权威性再次加以强调。足协认为,在中国举办全国性足球竞赛的权利应归中国足协独家所有。(特派记者郭梁)(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