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厮打过程中剪刀刺死丈夫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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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9:56 新华网 |
江淮晨报讯(肖献松)厮打过程中,妻子用剪刀刺死了丈夫,作为唯一目击证人的儿子为母亲作证,被告人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日前,合肥市中院对被告人杨某杀死丈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合肥市检察院指控,今年7月15日晚,杨某在争吵过程中用剪刀刺中丈夫致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认为,杨的行为已构成了涉嫌故意杀人罪。庭审中,杨某及其辩护人称,其在主观上没有杀害丈夫的故意,客观上也不存在具体的杀人行为,杨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系过失致人死亡。作为案件唯一的目击证人,杨某夫妻的儿子也出庭作证,认为母亲并不是想杀了父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因一家庭琐事与丈夫李某发生争吵中,持械捅刺李某,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指控罪名不当,应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