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例劣质奶粉案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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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0:29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14日电浙江省首例劣质奶粉案近日在泰顺法院作出判决。生产、销售劣质奶粉的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1年2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查明,被告人高明勇、黄益镳生产的“正蒙”牌婴儿新配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为2%至3%,系不合格食品。被告人吴坤分装加工生产的“诺芳”牌宝宝配方奶粉,蛋白质含量为4%至4.1%,在外包装袋上标示蛋白质含量为12%以上。被告人吴在余利用散装成品奶粉分装加工“澳蒙”牌系列奶粉,蛋白质含量低于3%,销售到广州、安徽阜阳等地。(夏莹瑛李扬)(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