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爆炸致九死七伤潍坊一居民被判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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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0:2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潍坊12月13日讯今天,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过失爆炸致9人死亡、7人受伤特大事故的案件,被告人张光伟以过失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2年11月26日21:00许,居住在潍坊市奎文区大虞街办孙家村孙家小区一住宅楼的张光伟回家后,发现室内液化气泄漏,便将客厅、厨房电灯打开,随即到屋内查看情况并关闭阀门、打开窗户。然而张光伟并没有料想到自己一个开灯的举动,竟酿成大祸。由于开灯产生了电火花,导致液化气爆炸,造成了9人死亡,7人受伤的特大事故(其中,张光伟楼上孙某一家8口人,仅有一名4岁的男孩幸免于难),该楼与相邻的1、2号楼均不同程度受到损坏。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光伟在应当预见开灯可能产生电火花导致爆炸的情况下,因为疏忽大意开灯导致了爆炸的发生,造成数人死亡、受伤及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爆炸罪,应予刑罚。 (张晓睿 刘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