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女子财物索要现金 警方果断制服拒捕疑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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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4:58 新华网 | ||
前日12时许,女子李某行至哈尔滨道附近,刚拐进自家楼道口,一名男子突然从身后冲了过来,一把抢过她手中的包。由于男子动作较快,李某连对方的模样都没看清。回家后,她突然想起被抢的包中有部手机,于是她赶紧拨打手机,接听手机的男子承认是他抢的包,男子称,只要李某能给他300元钱,他就把包还给她。于是,李某带着300元现金按约定来到河东区某大厦附近的草坪上,准备一手交钱一手拿包时,对方却主动透露给她包的位置而没要钱,她在草坪附近发现了自己的包,可是里面空空如也。而后,她再次拨打手机,男子称,这次是试探她的“诚意”,看看她到底有没有报警。最终,两人约在和平区电报大楼附近见面,只要李某给300元钱,男子就还她手机。 此次,李某向公安和平分局解放桥派出所报案。而后,3名民警着便衣事先埋伏在见面地点附近。下午3时许,一名20多岁的男子在四下观望后慢慢向焦急等待的李某靠近,并从兜中掏出手机在李某眼前晃了晃,李某顿时会意凑上前去。见时机成熟,3名民警立时冲上前去欲对男子实施抓捕。此时,男子已经意识到大事不妙,他瞅准一名冲上来的民警狠命地撞了过去,趁民警后倒之时,他攒足了劲准备逃跑。而民警在倒地的一瞬间将他绊倒在地,该男子不断地与3名民警撕扯,连抓带挠,尝试各种方法企图逃跑,最终还是被民警制服。 审讯中,男子张某交代,他今年22岁,来自辽宁省。他刚来津3天,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又都花光了,于是才想出拿抢夺财物“换”钱的方法。13日,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完)(通讯员李鹏海宪) (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