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隆胸女猝死主刀方被判赔11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8:13 新华网 |
新华网沈阳12月14日电(王野蛟、范春生)38岁的沈阳市民刘彩华到美容整形中心隆胸后第三天,在去卫生间解手时突然晕倒。急救车赶来后,隆胸者已停止了呼吸。12月13日,这起几经波折的沈阳首例隆胸猝死案由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实施隆胸手术的一家美容整形外科中心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1万余元。 2001年5月9日,刘彩华来到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的“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因“自觉双侧乳房扁平,要求做隆胸手术”。当日上午10时许,整形外科中心院长赵英利亲自主刀为刘彩华进行假体植入隆乳术。手术后,刘彩华被送到观察室观察。5月11日中午11时许,刘彩华在亲属陪同下去卫生间解手时突然晕倒。5分钟后,火速赶到的120急救车立即对刘彩华实施抢救。11时35分,刘彩华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4月14日,刘彩华的母亲朱亚兰拿到了辽宁省医学会作出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据鉴定,刘彩华是因硅凝胶假体植入后,发生双侧肺动脉分支血栓栓塞,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为了替猝死的女儿讨个说法,老人起诉“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提出包括死亡赔偿费等14项、共计65万余元的民事索赔请求。 法庭上,朱亚兰的代理人认为“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在手术中违反医疗规则,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手术中存在不规范之处,术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被告不具备设立诊所、开展外科整形美容手术的资格。 “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则辩称,刘彩华的死与其手术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不应对刘彩华的死亡承担责任。辩论中,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60多岁的朱亚兰突发心脏病,瘫倒在法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赵英利见状,立即快步上前,对老人进行急救。在赵英利和急救人员的配合下,朱亚兰的病情得到缓解。 12月13日,朱亚兰接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在行医过程中存在过失。手术虽然不是造成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患者的死亡与手术刺激有一定关系,被告应返还手术费,并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因此,“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应赔偿原告手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