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国交通事故死亡9652人 公路仍是死亡高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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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20:38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田雨、周婷玉)11月份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43641起,造成9652人死亡、4398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计人民币1.66亿元。 这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4日通报的。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512起,死亡人数减少287人,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1亿元。但是,受伤人数增加3568人。 这位负责人对11月份的事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和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略有下降。其中,因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造成1706人死亡,不按规定让行造成870人死亡,违法占道行驶造成420人死亡,疲劳驾驶造成222人死亡。下降幅度约在1%至3%。但酒后驾驶肇事致死亡人数上升较大,共造成447人死亡,比10月份上升19.5%。 从道路类型看,公路仍然是死亡事故高发区。11月份,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国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7成,共造成6914人死亡。其中,国道、省道交通死亡人数约占当月死亡总数的5成,共造成4625人死亡。 另外,这位负责人表示,“马路新手”成为“马路杀手”的现象仍然需要警惕。统计显示,11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近5成交通肇事司机驾龄在3年以下,由他们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15127起,造成3056人死亡,14994人受伤。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元旦、春节两节即将到来,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努力把交通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继续加大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力度,严格查处容易引发死亡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运”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