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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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3:57 济南日报 |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赵英明)今天从市财政局获悉,在财政部门一次性拿出100万元作为商河县农村低保金后,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已全面启动。 农村低保主要保障以下几类人群:一是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二是常年患重病、无法劳动、家中又有上学子女而致贫的;三是身体残疾、智力低下、一家两到三口身体都有残疾的;四是有精神障碍且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五是因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六是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这些家庭每年收入只有三四百元,生活非常困难。 我市各县(市)区都根据本地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障标准和保障范围,并通过县、乡(镇)、村三级分担比例筹集款物,采取现金和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对特困家庭实施基本生活保障救助。目前历下区、市中区、章丘市、平阴县已按分担比例落实到位。历下区今年把原来由区、乡(镇)、村三级分担,调整为区、乡(镇)两级按5:5比例分担,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年,这是我市目前最高的低保标准。其他部分县(市)区低保标准也远远超过低保户的平均年收入水平,最低的也有550元。 据市财政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后他们还将根据各县(市)区资金负担情况,适当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以减轻县(市)区的压力。 我市今后将不断扩大农村低保范围,凡是具有我市农业户口、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县(市)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开展以医疗、住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救助,使那些因上学、疾病等致贫的家庭得到及时救助。针对目前低保资金发放随意性较大、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享受低保人员身份的认定和家庭收入的核定,争取使更多的人得到更合理的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