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最低工资标准下月起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3:57 济南日报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庄云锋)今天从省政府获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省政府决定调整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与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调整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最多每人每月增加120元(见附表)。

  省政府规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规定;今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同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鲁政发[2002]79号文件《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