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上交通管理 坚决销毁不合格船只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5:09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实习记者裴睿记者李影) 非法营运的船只要坚决销毁。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水上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市安监局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立即组织水上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进行排查;海事部门要对重点航道和航线进行检查,严格航运制度,加强旅游船只的安全监管;各乡政府要加强对自用船只的清理,对不具备合法手续的各类船只要坚决进行销毁;对违规作业的船只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处,确保水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