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成都开展经济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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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5:09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喻志强记者尹婷婷)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向省级各部门和中央在川单位发出通知,强调经济普查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部门、单位都应积极配合、支持成都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协助所在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的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充分利用本部门(系统)的宣传媒体,通过专栏、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经济普查工作。单位公务车辆应张贴经济普查车身宣传条幅。要为普查员进出办公区和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便利,不得拒绝、阻挠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开展正常普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