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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宪法至上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5:25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传播宪法和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制观念,具有积极的基础性的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关键是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宪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章程,也是依法执政的根本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首先在思想上要懂得,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法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法执政。要改变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思想观念和执政方式,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用法治的观念来分析问题、科学决策,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的手段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公民宪法和法制观念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宪法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要在四个五年普法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广泛深入地传播法治精神,倡导和形成法治氛围,使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和法律、掌握宪法和法律,依法开展生产生活,依法管理国家,为依法执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全体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教育,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观念,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制的权威和统一。国家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持久的法制教育活动,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权利义务对等观念;懂得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是保障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法律武器;懂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依法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矛盾,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尤其要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做学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去完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人民群众。新闻媒体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公益性事业,给予高度重视,发挥好受众广、实效性强、易于接受的优势,用正确的法制舆论引导公民。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合力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工作。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5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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