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标准已出台 沪上医院将大规模"禁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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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7:46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2月15日消息:本市医院要大规模“禁烟”了。昨天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市卫生局倡议全市医院医疗机构创建“无烟医院”。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明年力争全市50%的医院成为“无烟医院”。目前,《上海市创建无烟医疗机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卫生局、市爱卫会办公室和市医务工会也已经联合组成市创建活动工作小组,明确了“无烟医院”的具体标准。 在“无烟医院”,院内小卖部、商店不得出售香烟,医院内设立禁止吸烟的标志,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餐厅等场所不得摆放烟具。病人、家属及来访者不在医院的候诊室、诊疗室及病房等处吸烟,医院要有劝阻病人、家属及来访者吸烟的措施。 “禁烟”不仅仅针对患者,对医生也有要求。今后,医务人员不得在诊疗室、候诊室、病房、办公室中吸烟,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同时,医护人员对患有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的患者要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医院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吸烟区”。但根据相关规定,“吸烟区”要远离非吸烟者,如果在室内,要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状态。 目前,“无烟医院”的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据悉,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和市医务工会授予“无烟医疗机构”称号。获得“无烟医疗机构”称号的单位,要悬挂“无烟医疗机构”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及有关部门每两年一次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