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政府决定 关闭污染大户龙华一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28 新华网 | ||||||||
12月6日,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对宁夏龙华工贸集团公司第一铁合厂(以下简称龙华一铁)申请行政复议石嘴山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关闭宁夏龙华工贸集团公司第一铁合厂的通知》,作出了复议决定,决定维持石嘴山市政府对污染企业龙华一铁进行关闭的决定。 龙华一铁是石嘴山市的一家排污企业,由于没有按要求于2000年10月31日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石嘴山市政府于今年8月31日正式向龙华一铁下达了《关于关闭宁夏龙华工贸
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过查明后认为,龙华一铁知道平罗县政府要求其在2000年10月31日前实现达标排放的目标,但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并一直排污到今年8月。去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龙华一铁划归大武口区管理,由于大武口区没有环境保护机构,石嘴山市政府对龙华一铁作出关停的通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最终,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石嘴山市政府作出的决定。(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