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提升高级人才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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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晨报讯业绩将是高层次人才获取报酬的标准。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事厅获悉,江苏将对人才的评价标准进行改革,确立凭业绩说话的人才价值观;同时,分配方式、住房等福利都将以个人取得的成绩来确定。 据介绍,即将实行的人才标准规定,学历和资历将在职称评聘、成果评奖、业绩考核等工作中,作为辅助标准,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将成为主要衡量标准。 在改变人才评价标准的同时,提升高级人才待遇的方法已经确定。据介绍,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将参与收益的分配。收益分配方式的具体形式为:可以进行一次性现金或实物奖励、税后净利润提成、以科研成果入股或投资等。凡我省单位牵头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科技人员,除国家颁发的奖金外,省里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属于集体成果的,第一完成人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主要完成人员上浮12级工资。凡获得省政府省长特别奖,省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员上浮1级工资。 另外,对省内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首席科学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负责人,由引进单位解决相应的住房,购房有困难的单位,经省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作者:刘字荣 (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