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母亲获刑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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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4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李贞)刚满18周岁的汪某与男友未婚同居产下一子,因生活窘困无力扶养婴儿,汪竟将亲子杀死。12月13日下午,北仑区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汪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4年8月30日下午,汪某在北仑区柴桥街道暂住处将其子溺死,并弃尸于岭下村一溪边的草丛中。同日,汪在男友的追问下,谎称儿子被抢,并一同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因报案笔录有诸多疑点,侦查人员对汪某进行了相关教育,汪某自知无法隐瞒,便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