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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检察院判决市民投诉至人大 深检察机关首开听证会应对市民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廖海生)因不服主诉检察官对承办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受害市民将此投诉到深圳市人大。为此,盐田区检察院在近日专门召开案件听证会,邀请了该区人大法工委委员、人大代表等对主诉检察官等召开听证会进行质询,应对市民投诉。据了解,这在深圳检察系统尚属首次。

  2004年9月11日,盐田区公安分局提请盐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的谈某,主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谈某涉嫌的两宗犯罪事实中有一宗属民事纠纷,另外一宗证据不足,于是经讨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侦查意向书》要求补充侦查。被害人张某知悉情况后,即向市人大常委会投诉。市人大常委会批示盐田区人大常委会督促检察机关办理。面对建院以来第一宗被投诉的案件,盐田区检察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复查,并召开案件听证会,邀请区人大法工委及相关人员前来听证。

  此次听证会按照严格的程序召开,主诉检察官介绍案情,说明法律适用情况后,主管刑检部门的副检察长说明对该案的处理意见。最后由人大法工委委员、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等对案件进行质询。听证会后,盐田区检察院又召开检委会进行案件讨论,参考了听证会的意见,认为对谈某诈骗案不批准逮捕决定是正确的,主诉检察官并无办错案。

  据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听证会,使人大监督检察工作有了一个承载体。此外,执法监督员及人民监督员到场听证,增大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度。同时,听证会为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市民之间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另外,案件听证会还可以将主诉检察官不批准逮捕而受当事人投诉的案件纳入检委会监督的范围,实现了由外至内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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