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六旬老人街头“叫卖”判决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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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57 新华网 | ||
在省城新建路口,记者见到了这位手持“出售判决书”招牌的老人,他说是替50多岁的侄子白二只兜售的。据他讲,2000年7月23日,贾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18236的伏尔加轿车在108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阳曲村大众饭店路段时,将由东向西骑自行车横穿公路的白二只撞伤,造成白二只受伤、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贾某驾车逃逸。2000年8月26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贾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送往医院的白二只被诊断为“右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住院18天共花费10639.06元。2001年10月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对白二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为下肢损伤已达到伤残10级。为给自己讨说法,白二只将肇事者贾某推上了法庭。 2002年1月25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贾某除支付白二只医疗费11082.06元外,还须赔偿其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交通费、两次手术费、自行车修理费等共计10058.86元。 白二只不服该判决,认为贾某还应赔偿他的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后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2002年8月1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除认定维持原判所判金额外,还判决贾某支付白二只陪侍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9060元。虽然如愿拿到了判决书,但白二只还是遭遇执行难的困境,两年来他多次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果。而白二只为了治病,不得不东挪西借,债台高筑。迫于无奈,他只好委托他的叔叔“出售”他的判决书。据白伸老人讲,在他沿街“出售”判决书时,曾有几个人表示过购买意向。“除医疗费外的2万元赔偿,我只能5折出售,因为侄子现在急需钱养家糊口。” 对市民能否沿街“出售”判决书一事,记者咨询了省城的一位法律界人士。他认为这也是一种“债权转移”的方式,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对法律的一种无奈。(完)(剑贞成巍张保文) 网络编辑:黄运增(来源:太原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