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查错案11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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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9:56 新华网 |
沈阳市自去年2月启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以来,共发现行政错案116件,34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处理。 昨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制工作座谈会上,沈阳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做了题为“深化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制政府”的经验介绍。 据了解,为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两年来沈阳市按照《沈阳市行政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决策活动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错案追究。到目前为止,沈阳市共发现行政错案116件,其中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33件,目前已对24件行政错案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5人受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记者 关凤祥)(来源: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