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实施《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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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0:23 新华网 | ||||||||
西宁市自去年开始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奖励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以来,全市农村已累计有4630个农户家庭自愿放弃了二孩生育,两年中新领证家庭数超过了以往年度的总和。 去年,西宁市根据《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全市1510户农村新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实施了每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的政策,今年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1029户计划生育家庭实施了奖励扶助制度,即对年满60周岁,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
两项奖励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据了解,这两项标志着计划生育工作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转型政策在我市刚一实施就凸显了其成效。两年来西宁市农村出生人口逐年减少,其中去年比前年少生1243人,今年又比去年少生1499人。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 卡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