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布警示:远离路边油炸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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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4:55 新华网 |
在北京的一些公交车站和过街天桥下,常有一些无照商贩热火朝天地叫卖“油炸火腿肠”之类的小食品,引得不少路人驻足购买。今天(12月15日),市食品安全办发布消费警示:远离路边油炸肉食。专家说,这种食品不仅不能保证卫生,而且还含有致癌物质。 食品专家进一步解释说,肉类制品在加工过程中,一般会添加少量亚硝酸盐作为护色剂,在国家标准中,肉制品的亚硝酸盐含量是被强制限制使用的。因为过多摄入亚硝酸盐,除可以引起食物中毒外,还将对人体产生致癌的危害。而火腿肠等熟肉制品经过热油的煎炸后,残留的亚硝酸盐还会转变为一种叫亚硝基吡咯烷的化学物质,这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再加上无照小贩重复使用的食用油来历不明,小摊大多设在路边,空气污浊,火腿肠本身的质量是否合格也不清楚;还有的小摊甚至重复使用木签串肉,极易造成交叉感染。鉴于上述原因,消费者为了自身的健康,都应远离这种油炸食品。 至于商场、超市里销售的熟肉制品,食品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尽量购买大型企业、老字号企业以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包装产品,千万不要在小贩处购买散装肉制品,因为这些产品往往来历不明,销售的环境条件差,容易受到细菌污染,质量无法保证。食品专家特别提醒说,千万不要购买色泽太鲜艳的熟食产品,因为这些漂亮的颜色很可能是人为加入的人工合成色素或发色剂——亚硝酸盐所致。(记者杨滨)(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