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换发残疾人证件 旧证明年7月1日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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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6:0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正在进行换发残疾人员证件的工作,在此期间残疾人员的旧证与新证可以同时使用,但是到明年7月1日之后,旧证将予以作废。 据了解,换发残疾人员新证件的对象范围包括持有民政部制发的有效伤残人员证件,户籍为我省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伤残民兵民工。在换证过程中,对死亡或因触犯法律、法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抚恤的伤残人员,停止抚恤,由县(市、区)民政局注销旧证不换新证;对因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通缉期间,暂时停止抚恤的伤残人员,不列入本次换证范围,待恢复抚恤后再行换证;对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伤残人员荣誉称号者,其伪造证件一律没收。 作者:聂毅 张虹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