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考试 严重舞弊将追究刑事责任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6:0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州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获悉:人事部发布的首部职业资格考试纠风法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定》)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据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性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已经开设40多项考试,包括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其中,“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包括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船舶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认证考试”主要指职业资格考试,包括执业药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等30多项考试。《处理规定》明确了19种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将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试人员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证件、使用手机等翻阅参考资料、交换试卷和答题纸、替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等。 作者:聂毅 张虹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