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县法院辗转千里 为民工追薪1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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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9:41 新华网 |
新华网昆明12月15日电(张光映、屈明光)临近岁末,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弱势群体申请执行案件专项活动,近日在受理12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辗转上千里,为农民工追回16万余元血汗钱。 2002年,胡彦龙等12名民工在李某承包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白马雪山中德线路面硬化工程中从事施工、运输等劳务,时间最长者半年,最短的一个月。可是结算了劳动报酬后,李某却迟迟未支付工钱、运输费。胡彦龙等人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便将李某告上法庭。祥云县法院判决限李某15天内还清拖欠农民工的劳务报酬费,李某在判决确定的时限内既不上诉,又未自觉履行义务。判决生效后,农民工们无奈之下,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得知李某在福贡县承包工程的消息后,祥云法院组成执行专案组,顶风冒寒,昼夜兼程,于2004年11月23日辗转1000多公里,终于在福贡县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通过反复宣讲政策,使李某认识到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与后果,筹足欠胡彦龙等12名农民工的劳务、运输费人民币168623.62元,交到执行干警手中。 此时,干警们已连续两天两夜未合眼,但是为了及时兑付给农民工们劳务报酬,他们仍不顾劳累,马不停蹄地赶回祥云,把钱交给了民工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