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古丈县检察院向全省推广“维权”工作新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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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21:15 红网 |
红网古丈12月15日讯 (通讯员梁世红、田送智)近日,湖南省检察机关召开“两个告知”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会上,古丈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自行探索的被害人告知新经验。 为确保被害人实现诉讼权利,近年来,古丈县检察院克服境内交通落后,检察机关人力、物力、交通工具紧缺及邮递环节繁锁、送达效率低下等因素对被害人告知权利的影响,积极探索被害人告知新途径,使他们从人格上得到尊重,从经济上得到赔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害人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弱势群体,在身体、财产及精神上均受到了犯罪分子不同程度的侵害,如何维护他们应有的权利,是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古丈检察院积极探索被害人告知(即告知其有权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新途径,在保障实现诉权、减少损失等方面采取得力措施,“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转变执法观念,着重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执法讲评会等方式使干警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现代执法理念;二是立足办案实际,突出告知重点,对有能力赔偿,有赔偿意愿,且被害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作为告知重点;三是实行“邮寄与直接送达”相结合的新机制,使绝大多数的被害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告知书”;四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确保被害人获得赔偿。 以上措施的实施,使61%的被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相应的物质赔偿,使他们感受到了应有的人文关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稿源:红网)(作者:梁世红田送智)(编辑:晨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