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强奸轮奸案”呼唤新的教育机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0:34 红网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终审裁决了一起农村未成年人系列强奸轮奸案——包头市九原区莎木佳镇23名青少年(年龄最大者不满19岁、最小者14岁)三五成群纠集起来轮奸在校女中学生,一年内肆无忌惮作案19起,先后有16名未成年女学生受害,有的多次遭受摧残。(据12月15日《燕赵都市报》) 与其它一些因过早的、不成熟的三角恋、钱财需求、争强好斗等犯罪的青少年相比,以上23名犯罪嫌疑人更多的是因受青春性意识萌动与录像中的一些不健康的情节感染而犯罪。据报道,他们经常纠集在一起看黄色影碟,并采用威胁、诱骗和恐吓等手段,专找漂亮而且各方面都出色的在校女中学生施行轮奸,这些信息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一种信号——反思我们现在的教育环境及教育环节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亟待新的适合当代青少年心理发展的教育机制产生。 一直以来,在应试教育的指导下,教师和家长通常只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则有所忽视,这成为教育中的一大隐患,这是学校及社会必须面对的一大问题。而对于一些因各方面原因失学的青少年,其家长又往往忽视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从而,导致这些青少年走向堕落、犯罪的道路。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中,独生子女日益增多,而单亲子女、隔代教育儿童在青少年中的比例以惊人的速度提升,其中相当部分青少年在一种极其特殊的生活环境下,因没有得到恰当或完善的教育,在人格上出现争强好斗、自私自利、报复心强、承受能力差等等不良倾向,这成为这些青少年走向堕落、犯罪的道路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社会上一些商家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使一些青少年生活在一片灯红酒绿的染缸中或者各种容易滋生犯罪意念的环境中,由于青少年心理上尚不成熟,喜欢模仿以及进入青春期后各种意识的萌动、爆发等等,使他们容易受到不健康事物的诱惑,进而出现越轨行为。诸如青少年中类似于黑社会的斗殴、抢劫、砍人、强奸等行为,毫无疑问与这些不健康的环境的诱惑有关。因此,不纯洁的成长环境是导致青少年学生犯罪的又一大诱因。 不管是哪一种原因导致青少年走向了堕落、犯罪的道路,笔者以为,社会、学校、家庭都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就此,学校应该在家庭的积极配合下创建一种平台,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的知识对学生进行引导,并供其咨询,最好能将心理测量、心理矫正纳入青少年教育的轨道。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对症下药,避免因臆断处理而带来不良后果,同时也可以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避免青少年走向堕落、犯罪的道路。(稿源:红网)(作者:大丫山)(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