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被判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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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1:41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诉上海电黄广告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海电黄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中国电信黄页信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全国各省市中国电信黄页。2004年3月以来,上海电黄冒用中国电信黄页名义,与多家单位签订广告刊登合同,并收取广告款。法院认定,被告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在企图破坏原告竞争优势的同时也直接损害了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 (沈文敏 夏雅俐) 《华东新闻》 (2004年12月1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