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筹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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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5:3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针对年均高达250多万件的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筹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让故意赖债者成为“过街老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寸步难行。 近年来,有些地方对法院判决自动履行的比例越来越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比例越来越高。据介绍,1993年,法院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约占30%;1998年猛增至42%;2003年,又涨至52%。 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松有在12月14日举行的“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座谈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将利用人民法院网这一网络平台,把全国各级法院的每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第一时间录入到系统的数据库中,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据介绍,这一系统中的信息将十分详细,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执行当事人、执行标的额、执行进程和委托执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结案方式、实际执行到位款项、债权凭证发放等内容。 黄松有说,希望通过这个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的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这个系统,就说明其资信出现了严重问题。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也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及其高管人员的个人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主任俞灵雨表示,企业在投资或者合作时,也可以借助这一系统,避免选择那些信誉差的合作伙伴。如此一来,可以最终通过市场来惩罚不诚信者。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