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 民管 民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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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8:4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明伦)余姚市瀑布仙茗产销合作社把单家独户分散生产的茶农联合起来,推广优质机制茶并统一打品牌拓市场,促使近4年该市机制茶基地面积从5000亩发展到近3万亩,年产值达1600万元。合作社60户社员经济收入年均增加20%。这是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培育和支持下,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据市农业局提供的信息,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22家,社员8909名。其服务范围已基本涵盖我市八大优势农产品和上百个主导特色产品。今年1-6月份这些合作社的农产品销售额达1.8亿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农户和企业入社,不改变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企业自主经营权利。这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专业性,一方面联结了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另一方面,通过与科技部门加强合作以及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挂钩,形成了合作各方优势互补的服务机制。如宁海县金龙浦农业合作社以种西瓜农户为主组成,成立四年多来,为社员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至今已累计为社员提供担保贷款150余万元、技术培训1000多人次、低价供应各类农资200多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1000余万元,为社员增加净收入500多万元。 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主体是农民,顾全全体社员的经济利益。各地专业合作社一般按不低于市场价收购社员的农产品,将加工或销售增值部分的部分利润返还给社员,增加了农民收入,并利用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周边的非成员农民脱贫致富。在2003年全市11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32个合作社对社员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17个合作社实行了二次分配。(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