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能接管小区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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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8:55 南方日报 |
人大代表视察建言 政府可能接管小区学校 番禺区教育局建议小区新办学校实行“国有民办公助”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黄丽颖 通讯员/穗仁宣)针对一些商住区若未能按要求配套教育设施或配套学校没有承担义务教育等问题,番禺区教育局提出建议:将现有小区配套学校全部由政府接管并完善、规范其管理;对地段生已执行“一费制”标准的学校,继续完善其公办学校的管理模式;对高收费的民办小区配套学校,要完成校舍产权的移交工作,再交由原办学者或其他社会团体、社会人士承办。昨天,番禺区政府向前来视察的广州市人大代表科教专业小组汇报时如是透露。 番禺区教育局还建议,对新建或新创办的小区配套学校原则上实行“国有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即由国家(地方政府)提供符合办学标准的校舍,依照法律程序委托社会力量承办,政府按学校实际承担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份额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番禺区教育局建议中还希望,对于未开发或已部分开发的成片开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需与区教育局签订《广州市番禺区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合同》,以落实小区教育设施配套的建设责任。不签合同的,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一律不给予办理有关规划(或后续商品房项目规划)、用地、施工报建和当事开发企业商品房项目(或后续开发房地产项目)预售审批发证和交易登记等各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