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查验昨开始 不合格车辆不得参加春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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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0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 通讯员/许觉辉 宇灿)昨日,深圳《道路运输证》查验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查验工作将采取企业自查与运政部门查验相结合的方法,先自查,后查验。 查验工作从12月15日开始,将于2005年1月10日前全部完成。查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查验动员及企业自查(12月15日至19日);第二阶段,分局组织抽查或重点查验(12月17日至05年1月7日);第三阶段,查验资料报送及年审工作总结(2005年1月7日至10日)。 今年年度查验工作不采取大集中,不进行逐台检查。对市交通局确认的10家公交洁净达标企业和200台清洁公交样板车原则上予以免检;凡未申请或没评上公交洁净达标企业,其所辖的线路、车辆必须全面查验。 凡2000年1月1日前投入营运的国产车,1997年1月1日前投入营运的进口车,一律收缴《道路运输证》和线路营运准许证,不予查验,清除车辆所有营运标志,不允许再参加营运;对于2005年营运期满的(国产车满5年、进口车满8年),查验合格后,合格章签注有效期至营运期满。一旦期满,即收缴其《道路运输证》和线路营运准许证件;对中巴已置换大巴,但未按规定退出营运的,原中巴车辆一律不予查验,并收缴相关线路及车辆营运牌证。 对过去一年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遵纪守法较好的企业,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抽取30%以上比例的车辆进行查验;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违章率高、被挂黄、红牌的企业,所有车辆都必须逐辆被查验。凡未安装行车记录仪或GPS实施监控系统的班车和旅游包车,一律不予查验。所有查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